浦教民〔2026〕59号
沈琳、陆旻:
我局已收到你们提交的设立上海浦东探悉未来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申办报告及申请材料,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估。拟设机构经评估专家组评估后,发现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已过期,章程中部分内容与办学实际不符,管理制度部分内容与办学实际不符,未见学校开办资金的验资报告,申办报告办学中办学类型为非学科类培训,与办学实际不符,未见党建联络员与学校所在地党组织建立联系的证明,决策机构会议显示选举校长担任执行理事,与办学实际不符,未见校长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历证明,未见决策机构成员李琳、贾蕊欣、赵小燕的无犯罪证明或承诺,未见出纳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根据《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文旅规〔2024〕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不同意拟设机构设立申请。请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6年7月10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官网 / 琳达 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