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6〕96号
王瀛义:
我局已收到你提交的设立上海新印象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办报告及申请材料。经评估并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意见,存在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已过期、基本情况表中机构属性填写有误、申办报告中未见经费筹措相关内容、管理制度部分内容与办学实际不符等问题。根据《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文旅规〔2024〕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不同意拟设机构设立申请。请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6年9月24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官网 / 琳达 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