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6〕50号
谢栋:
我局已收到你提交的设立上海德智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办报告及申请材料,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估。拟设机构经评估专家组评估后,发现场地周末开展学生培训,培训对象为初中生,不符合文件要求,场地未达到《上海市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中“应当具有稳定的培训场所”的要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不同意拟设机构设立申请。请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6年5月26日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 / 琳达 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