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6〕49号
上海百德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上海百德优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邓赐贤、欧桃平:
我局已收到你们提交的设立上海百德优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办报告及申请材料,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估。拟设机构经评估专家组评估后,认为教室课程表显示课程与申报的高复班招生对象不符,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的处理情况部分未明确处理意见,举办者因违规办学多次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不同意拟设机构设立申请。请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6年5月26日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 / 琳达 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