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5〕105号
张敏、孟学琴:
你们提交的关于成立《上海启思兔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办报告》 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4号)的相关标准,经审查,同意设立上海启思兔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校长:范丽丽;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航瑞路555号、565号、鹤雷路217号3层311-312号;办学内容一:非学科教育类培训(上海方言文化),招生对象:小学生;办学内容二:非学科教育类培训(高复班),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
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20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官网 / 简妮 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