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5〕86号
傅敏强:
我局已收到你提交的设立上海启力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办报告及申请材料。经评估并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意见,发现拟设机构存在提交的临时使用协议使用时间与实际不符,不符合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条件等问题。根据《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体规文〔2022〕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不同意拟设机构设立申请。请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5年9月3日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 / 简妮 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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