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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上海振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唐镇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0-06-24)

浦教民〔2020〕65号
   
上海振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上海振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唐镇分公司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振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唐镇分公司终止办学。接此批复后,应向相关部门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4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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