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信息传真

(456 次阅读)
国家层面首次明确培训领域的审批范围
(发表日期:2020-01-17)

(本站发表时间:2020-1-17)      
    近日得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文件,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各行各业的审批范围,包括培训领域!文件的名称为《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66号,以下称“66号文件”)。
    对于社会上常见的培训,66号文件规定如下:

      

    审批(许可)的范围:面向成年人和学龄前儿童的各类培训,仅自考助学的要审批,语言能力等各类文化知识的培训都不用审批。
    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仅文化学科类(含语言能力)的培训要审批,其他都不用审批。
    无论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者、行政机关的管理人员还是消费者,都有了清晰的界定。
    对后续的政策也可以拭目以待:
    文件在自贸区应是强制执行,自贸区外是否要采用不一致的执行口径,明确口径需要进一步确立。
    不需要审批的机构需要接受“事中事后监管”,由谁监管、如何监管还需要继续出台规定。
    各类事项是否要审批,可通过网站查询:https://bj.jyfwyun.com/

      

      

      

      

      

    (来源:大民堂微信公众号    选编:濛昕)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