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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用户 2012-03-27 (952 次阅读)

本市每年将培养万名高技能民工

 

(本站转发日期:2012-3-27

 

“培训让我长了技能,保住了饭碗!”3年前随丈夫来沪打工的刘玉一少经验、二缺学历,只能在附近超市打零工。去年,她看到一家培训机构有“营业员(日用百货)”的中级培训,一问,对方告诉她这是政府培训项目,培训后只要考出证,就可享受50%的补贴。于是,刘玉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并在超市整编时获得了留用机会。像刘玉这样通过参加技能培训、前途更有“奔头”的农民工不在少数。截至去年底,本市已累计培训农民工76.5万人次。

今年是本市实施 “农民工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在完成农民工职业培训20万人次的同时,力争到年底将外来农民工中技能劳动者比例提高到30%。配合产业发展转型,本市正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九个重点领域,着重推进大型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制造产业中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促进高新技术领域农民工掌握新技术和适应岗位新要求,探索通过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培养一批高新技术领域的农民工高技能领军人才,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1万人。

在政策设计上,技能培训更加贴近农民工和企业的需要。本市鼓励有条件的大型行业企业根据岗位要求和技能更新升级的需要,依托自身的培训机构开展行业企业农民工培训;同时,也鼓励大型外资、民营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对于自身缺乏培训能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可向培训机构所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同样可以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

护工、养老护理和家政服务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行业,农民工密集。为改变这些行业整体文化层次和专业技能较低的现状,本市启动专项培训,提升这3类行业外来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来自福建的顾芳梅没上过什么学,只会“买?烧”,导致雇主不固定,收入也不是很稳定。去年上半年,她参加了家政服务员技能培训,并在鉴定考试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拿到证书之后,逐渐有了固定的雇主。她还把学到的一些居家保洁、电器使用等技能运用到工作中,得到雇主的认可。

为了更加适应求职农民工的就业需求,补贴对象不再仅限于在岗农民工,而是进一步扩大了补贴对象范围:对外省市户籍,培训时不在岗但近一年内累计缴纳本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劳动者,给予培训费补贴;鼓励企业根据用工需求,对即将招录的农民工开展岗前培训,对外省市户籍的培训时未上岗,但培训期间或培训合格后4个月内上岗并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同样给予培训费补贴。

 

                                (来源:《解放日报》      斯原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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