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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张萍 2011-11-16 (4048 次阅读)

关于准予上海浦东新区金茂进修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浦教职成[2011]21

 

上海浦东新区金茂进修学校:

你校《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收悉。上海浦东新区金茂进修学校的原办学许可证2009113日已到期,因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换证材料,原发证机关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已作出不予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的决定(浦社发[2009]教字80号)。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浦东新区金茂进修学校终止办学。接此批复后,你校应向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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