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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张萍 2011-03-03 (4885 次阅读)

关于开展民非教育机构2010年年度检查的通知

 

浦东新区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根据新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浦东新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0年年度检查的通知》(浦民[2011]36号)要求,2010年度民非教育机构的年检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材料要求

本次年度检查继续采用电子签章的方式进行网上年检,同时辅以书面审查。201131日起,参检单位凭市社团局配发的电子签章钥匙通过“上海社会组织”网(http://www.shstj.gov.cn),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填报《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同时,各单位还应书面提交2010年度民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统计表、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各一份。

二、年检材料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请交新区成人教育协会,由其统一受理和初审。地址:浦东南泉路1190207室,联系人:汪毅敏、李方敏,联系电话:58733002587355108012,受理时间:每周二—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三、年检工作时间节点

12011331日前,各单位完成《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网上填报工作和书面材料上报工作。

22011531日前,新区教育局完成各单位年度检查材料的初审,并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

32011630日前,新区民政局审查后做出年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在网上公布。

42011731日前,各单位带上《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浦东市民中心1楼办事大厅17号窗口加盖年检印章。新区民政局将通过“上海社会组织”网向社会公开各单位的年检信息。

四、年检工作要求

1、凡在2010630日前经区民政局依法登记注册的民非教育机构,都应按规定按时填报和上交年检材料。凡是在331日前未及时完成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上报的单位,2010年度年检结果最高给予“基本合格”。

531前仍不提交年检材料的单位视为逾期不接受年检,将由区民政局依法予以处罚。

2、各单位要认真总结2010年度的工作,并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提出2011年度的工作要点。在填报信息时应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按要求填报。

3、在网上填报全部信息确认无误后,务必点击“盖章提交审核”按钮完成盖章操作,盖章后年检报告书将不得修改。

五、年检工作联系方式

区民政局社团管理处:3858314138583140

浦东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1楼办事大厅17号窗口:6854222288117

技术咨询电话:63606395

电子签章受理咨询电话:63232223

特此通知。

附:1浦东新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0年年度检查的通知

     2、网上年检操作指南

      32010年度民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统计表

 

浦东新区教育局职成教处

                                                    2011年3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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