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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用户 2010-12-31 (1274 次阅读)

北京规定外来农民工从事服务员须参加岗前培训

 

(本站转发日期:2010-12-31

 

1227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在北京市从事家政服务员、护工的外来农民工须开展岗前培训,要求保姆等家政服务员上岗前培训时间不低于60学时。而长期不开展培训或质量不高的培训机构将被取消资格。

北京市去年曾出台文件,对在居民生活急需的家政、护理行业启动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特别培训计划。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户籍为外省市农村,且在本市从事家政服务员、护理员(护工)、养老护理员职业的外来农民工,可由所在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1227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的《关于做好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对该提法做出进一步细化: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可以分为岗前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岗前培训主要在家政、护理行业中开展,主要进行上岗前必要的职业道德、技能实操和一些必备职业知识的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家政服务员岗前培训时间不低于60学时,护理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低于90学时。职业资格培训应按照相应职业(工种)的标准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此外,对于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各区县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就业需求和培训规模等实际情况来确定,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

原定点培训机构可以继续承担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和外来农民工补贴培训工作;区县人力社保局可以按照区域的认定标准,对原定点培训机构进行重新认定,对长期不开展培训或培训质量不高的,应该取消定点培训资格,并报市局备案。

 

 

 

               (来源:《北京日报》    选编: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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