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评选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本站转发日期:2010-10-08)
根据教育部日前下发的一份通知,我国将在各地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评选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据了解,这一评选活动是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大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的要求,在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范围内开展。 根据通知要求,东部省(市)可以推荐1-2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中、西部省(区、市)可以推荐1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条件不成熟的地区可暂不推荐;计划单列市可以推荐1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各地要对所推荐的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提出明确详细的推荐意见。同时应听取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民政等部门的意见。 据悉,教育部将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部分申报单位进行抽查的基础上,审核确定一批新的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并予以公布。
(来源:新华网 选编: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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