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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沪港学校更名等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6-10-30)



浦教民〔2026〕101号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沪港学校:

你们关于名称变更、章程备案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沪港学校更名为上海浦东新区民办耀华学校,同意给予你们章程备案;原经批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办学形式不变。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有关规定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官网 / 琳达 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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