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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乐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办学内容等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6-10-30)



 浦教民〔2026〕99号

上海乐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上海乐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办学内容、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文旅规〔2024〕2号)的相关标准,根据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前置审核意见,经审查,同意你公司变更办学内容等的申请。变更后,校长:郑梦逸;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培训项目:素描、漫画;培训形式:线下培训;培训对象:3-6岁、中小学生。

你公司原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6日。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意见,经审核,同意你公司申领新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批复后一年。

变更后你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办学内容变更等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6年10月13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官网 / 琳达 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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