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6〕75号
吴小梅:
我局已收到你提交的设立上海华臻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估。拟设机构经评估专家组评估后,认为申请材料中招生对象不规范;办学场地有开展学科培训情况,培训对象为小学生,不符合文件要求;学校申请的注册地址与申报地址不一致。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不同意拟设机构设立申请。请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6年8月18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官网 / 琳达 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