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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学普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6-10-30)



 浦教民〔2026〕65号

上海森兰爱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上海学普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办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文旅规〔2024〕2号)的相关标准,根据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前置审核意见,经审查,同意设立上海学普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校长:汤燕;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启帆路628号2楼211、212室;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培训项目:儿童画、硬笔书法、漫画、素描、中国画;培训形式:线下培训;培训对象:小学生、初中生。

上海学普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6年7月15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官网 / 琳达 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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