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6〕13号
上海相瑜体育服务经营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更名为上海相瑜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并申领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评估并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意见,发现拟设的机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已过期、拟任校长原任职公司无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教育管理经验不足5年、未见教练员戚祺宏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提交的办学场地的消防安全咨询评估报告不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不符合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条件。根据《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文旅规〔2024〕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不同意你公司更名及申领办学许可证的申请。请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6年2月10日
2026年2月10日(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 / 琳达 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