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6〕2号
上海吉路艺术文化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更名为上海吉路戏剧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并申领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文旅规〔2024〕2号)的相关标准,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前置审核意见,经审查,同意上海吉路艺术文化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吉路戏剧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并申领办学许可证。校长:吴冠亚;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78号3F-05室;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培训项目:儿童戏剧表演;培训形式:线下培训;培训对象:学龄前儿童、小学生。
上海吉路戏剧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名称变更等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6年1月8日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 / 琳达 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