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5〕97号
危欢、李红:
我局已收到你们提交的设立上海芸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办报告及申请材料,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估。拟设机构经评估专家组评估后,认为所提交材料及现场存在以下问题: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已过期、管理制度不完善、申办报告中部分内容与办学实际不符、未见定期划扣草签协议、章程使用模板有误、联系办学协议未明确办学宗旨等、举办者推选首届决策机构成员的决定中决策机构成员代表方与组织机构表中不一致、组织机构表部分人员信息有误、提交的校长工作经历证明显示内容与提供的社保记录不一致、学校专职教师情况不符合文件要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不同意拟设机构设立申请。请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11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官网 / 简妮 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