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浦教民〔2025〕18号
上海玘益科技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上海玘益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办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并对照《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科规〔2023〕7号)的相关标准,根据市科委发起的第二批联评联审第三方评估报告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的前置审核意见,经审查,同意设立上海玘益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校长:钮清清;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C座2层201室;办学内容:科技类培训;培训项目:创客、机器人;培训形式:线下培训;培训对象:小学生、初中生。
上海玘益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日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 简妮 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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