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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上海昂学伴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4-01-02)

浦教民〔2023〕98号

上海昂大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上海昂学伴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办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4号)的相关标准,经审查,同意设立上海昂学伴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校长:陈晓燕;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3855号11号楼1层1105、1106室;办学内容: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社会知识、劳动技能、高复班)。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社会知识、劳动技能)招生对象为小学生、初中生;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高复班)招生对象为高中毕业生。

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7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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