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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上海萌蕉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金桥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2-09-08)

浦教民【2022】71号
上海萌蕉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上海萌蕉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金桥分公司《终止办学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萌蕉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金桥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度路258号3幢325室)终止办学。
分公司学生及教师的分流等事宜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相关责任,接批复后请即办理相关分公司登记注销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6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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