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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上海诺美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浦东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2-09-08)

浦教民【2022】60号
上海诺美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提交的《上海诺美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浦东分公司注销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诺美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浦东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建路528号2层201室)终止办学。
分公司学生及教师的分流等事宜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相关责任,接批复后请即办理相关分公司登记注销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2年7月11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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