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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精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浦东第三分公司申领办学许可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1-05-11)

浦教民〔2021〕60号
 
上海精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上海精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浦东第三分公司办学许可申领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相关标准,经审查,同意上海精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浦东第三分公司申领办学许可。办学地址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3611弄6号503、506、508-511、701、706室。办学内容都为: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该分公司的办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管理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责任。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1年4月7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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