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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泉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乐博爱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1-01-21)

浦教民〔2021〕1号
 
 
上海泉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名称变更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上海泉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乐博爱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原经批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办学形式不变。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有关规定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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