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公告

(1418 次阅读)
关于同意上海至优慧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浦东新区设立四家分公司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0-03-27)

浦教民〔2020〕40号
上海至优慧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上海至优慧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浦东第一、第二、第四、第十一分公司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相关标准,经审查,同意你公司设立如下分公司:
1.上海至优慧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浦东第一分公司,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85号2层213、214室;
2.上海至优慧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浦东第二分公司,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9936弄58号108室;
3.上海至优慧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浦东第四分公司,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高路1296弄151号2楼2028-2029单元;
4.上海至优慧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浦东第十一分公司,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0弄2号304室;
以上分公司办学内容均为: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文化类、外语类)。
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分公司的办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管理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责任。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0年3月3日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