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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上海市浦东侨友进修学院终止办学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0-02-04)

浦教民〔2020〕14号
 
上海市浦东侨友进修学院:
你校《终止办学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市浦东侨友进修学院终止办学。接此批复后,你校应向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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