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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跨四省调研“家校(园)共育”工作
(发表日期:2019-12-16)

(本站发表时间:2019-12-16)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更好地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及2019年相关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家校(园)合作,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继吉林、上海两地开展“家校(园)共育”调研工作以来,2019年12月3日至10日,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主任兼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许玉乾、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丁亚东等人组成的调研小组,先后赴天津、山西、山东、浙江等地进行“家校(园)共育”调研考察。
    天津:政策引领-为家校(园)共育工作保驾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家庭建设、家庭教育作出重要论述,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讲话的重要精神,落实全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推动《天津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深入实施,12月3日上午9点,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杨海清,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处处长赵鸣,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赵蓓,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学前教育处副处长刘岚,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处干部张瑶,和平区教育局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科科长杨军,南开区教育局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科科长曹玉虹与全国“家校(园)共育”调研组成员在天津市教委2号楼第五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杨清海在会议中提出,要进一步明确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家庭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抓好“五年规划”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号召社会各界共同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应有贡献。随后,赵蓓对天津市“家校(园)共育”工作开展情况、特色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典型学校和幼儿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曹玉虹对充分发挥“第二管理团队”的职能作用,努力创办南开区新优质教育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最后,许玉乾及调研组成员对天津市的家校(园)共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在家庭教育中,学校主要承担的是指导作用,教师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家庭教育工作,形成家校携手、共同育人的强大合力。”
    会后,调研组及各领导前往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天津市津英中学、天津市昆明路小学进行实地调研。
    山西:多部门联合,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推进家校(园)共育工作
    山西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家校(园)共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与妇联组织及其他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山西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青少年儿童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努力提高山西省家校(园)共育工作水平。
    12月5日,调研组在山西省教育厅思政处处长张湘滔、山西省教育厅基教处正处级调研员解军华、山西省教育厅思政处副处长张擎、阳泉市郊区教育局督导主任张富才等领导的陪同下来到山西省实验中学,在图书楼六楼会议室开展调研座谈会。张湘滔在会议中讲到,山西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家校(园)共育工作,与妇联组织及其他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发挥自身优势,以资源互补为目标,积极推进服务阵地建设,巩固发展中小学和幼儿园家长学校,共同推进家校(园)共育工作。解军华表示,仅2019年,太原市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报告会,共有500余所学校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参与人数达20万人次;开展了“万师访万家”活动,有万名教师深入学生家庭,加强家校之间的联系。随后,张富才代表山西省“全国首批‘家校(园)共育’数字化项目”实验区20所中小学和2所幼儿园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在实地调研中,山西省实验中学校长孙秀梅从“认识与思考”“实践与探索”“收获与成果”三个阶段,对本校开展的家庭教育工作进行介绍。太原市育英幼儿园园长王林以“家长学校为依托”介绍了园所家园共育工作开展情况。
    许玉乾及调研组成员对山西省推进家校(园)共育工作的成果给予充分认同,并指出:把家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和立德树人的基础,全面推进家校合作,以“最美家庭”活动为切入点,努力转变家长教育理念,进一步完善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相关体制、机制,不断促进山西省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园)共育的科学化和实效性。
    山东:推进实验区建设-深化家校协同育人
    山东省作为全国两个省级家庭教育实验区之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系列讲话的重要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印发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区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机制、创新载体,以推进实验区建设为引领,达到深化家校协同育人的目标。
12月6日上午,在“家校(园)共育”项目济南试验区,调研组一行3人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研究所所长王治芳,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科长卜立强,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刘庆华,济南市市中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鲁明等领导的陪同下,来到山东省济南市纬二路小学、济南市七里山幼儿园及济南市舜苑幼儿园进行参观与实地考察,并在济南市舜文中学召开了座谈会。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仲洪波与调研组针对山东省家庭教育就政府层面开展深入交流了意见。
    会前,调研小组参观了由省教科院、舜华社区、舜文中学共同打造的“家校社政研育人共同体”实践基地,深入了解了山东省家校社研“资源共享、共建共驻、双赢共进”的亮点工作。会上,王治芳介绍了山东省家校共育工作的详细情况,刘庆华介绍了济南市家庭教育开展情况,王鲁明介绍了市中区家校共育特色工作。与会的学校代表、幼儿园代表分别做了特色汇报。许玉乾及调研组成员对山东家庭教育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表示赞许,针对各单位开展的家校共育工作进行了精准点评,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及各个学校开展的家校共育工作情况非常满意,并希望各校结合实际,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及探讨。
    浙江:互联网+整合资源,精准传播
    为深入贯彻《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及社区的家长学校建设,推进家校互动,引导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今年8月,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发布《关于遴选全国“家校(园)共育”数字化试验区通知》期间,浙江省6个试验区10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参加此项目。
12月10日,调研组一行在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一级主任科员陈颖淑等领导的引领下,先后来到杭州市大成实验学校和杭州市余杭区星桥第二小学进行实地观摩、调研。当天下午,在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朱国清、省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徐飞、省教育技术中心资源建设一部主任杨凡等领导的陪同下,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召开“家校(园)共育”工作座谈会。
    会议中,朱国清对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成果进行介绍,并强调在万物互联的时代,家庭教育已不再是“家务事”,它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重视家庭教育,已成社会共识。2016年10月开始,浙江省教育厅、省妇联联合推进全省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和应用工作。2018年5月,“浙江家长学校”数字资源上线。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学习,网上浙江家长学校与传统意义上的家长学校相比较,具有鲜明的特质和优势。2019年加入全国“家校(园)共育”数字化项目,为浙江省在借助信息化手段,变被动为主动的推进家庭教育的实施起到了积极推进的作用。其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直播课题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对家校共育体系注入了新的内容和活力。
    许玉乾及调研组成员充分肯定了浙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推动家校共育工作的创新做法,并表示,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因此,学校教育有义务、有责任承担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宣传工作,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家庭教育工作,形成家校携手、共同育人的目标。
    本次调研活动,让我们看到了各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教育部关于家庭教育工作系列部署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深入开展家校(园)共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对于各地区工作推进存在的差异化现象,调研组也与相关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作了深入探讨,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我们相信,经过本次调研活动的深入开展,一定会对各地区家校(园)共育工作的推进,对于推动家庭教育,办好家长学校,引领家长观念转变,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家校合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来源:社区教育大讲堂微信公众号 供稿  选编:曾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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