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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浦东新区旭日教育培训中心曹路教学点办学行政许可的批复
(发表日期:2019-07-16)

浦教办〔2019〕59号

 

  上海兴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上海浦东新区旭日教育培训中心设立教学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相关标准,经审查,同意上海浦东新区旭日教育培训中心曹路教学点办学行政许可,教学点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鹏路218号2楼206-1、206-2、207、208、209、210室,办学层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业余教育(文化类、艺术类、职技类)。

  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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