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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尚孔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办学行政许可的批复
(发表日期:2019-01-25)

浦教办〔2018〕69号
 
章飞、韩金森、赖柯均、叶君智、孙磊、蔡全平、沈猛、上海尚孔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上海尚孔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关于申领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相关标准,经审查,同意上海尚孔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办学行政许可,公司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东路2524号、2522号、东城花苑二村3幢7号门202室、8号201,办学层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业余教育(文化类)。
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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