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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花六居委举办法律讲座与咨询
(发表日期:2018-09-03)

 
(本站发表日期:2018-09-03)    
 
8月25日,本月的最后一个周六,花木街道培花六居委照例举办了文明星期六活动。本次活动邀请了华宏律师事务所的田煦律师为社区的老年朋友们讲解法律知识。
由于听众是老年人,田律师特意以老年人权益为主要内容。活动前,居委特意与田律师沟通过,希望她能多讲述实例,毕竟法律条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艰涩难懂。
田律师首先介绍了2013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新法法条从50条增加为85条,新增单列“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为三章以突出对老年人优待与帮助,完善敬老与养老,保障老年人获得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田律师今天着重讲了老年人的受赡养权,尤其是“精神赡养权”,新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回家探望老人的属违法行为。当然,解读条文后田律师也给大家讲了她所碰到的关于此类情景的实例。
田律师还就民间争议较大的一条赡养问题单列进行解读,即:在子女未成年时,父亲或母亲对子女未尽过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对父母是否应承担赡养义务?答案是肯定的,在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就相应存在。
讲座结束后,社区的叶阿姨就自己家亲戚老人的赡养问题咨询了田律师,田律师也希望叶阿姨的亲戚能够到我们居委进行调节,作为派驻到我们社区的律师,田律师隔周都会来居委坐班半天,为居民们进行免费的咨询和调解。
 
 
(花木街道培花六居委钱丰供稿      选编:子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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