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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表彰上海市2017年“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08-25)

沪成协2017]8号

 
各区学习办、协会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厅函[2017]33号)提出的:“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与展示活动”要求,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00位“百姓学习之星”和100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作为今年全国活动周宣传推广的“百姓学习之星”和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经研究,决定开展遴选表彰上海市2017年“百姓学习之星”和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遴选通过各类成人继续教育成长、成功的“百姓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
(一)“百姓学习之星”遴选对象和条件
1.遴选对象。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2.遴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面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示范带头作用明显,受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可优先考虑(往年已获评活动周全国百姓学习之星的不再参加遴选)。
(3)体现群众性。重点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遴选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范围和条件
1.遴选范围。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各类高校开展的继续教育、农村成人继续教育、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定期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类成人继续教育、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三类项目均可参加推荐遴选(2014年以来已获评活动周全国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不再参加遴选)。
2.遴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长期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5000人次,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二、遴选展示方式
(一)组织遴选和公示。由各区学习办、协会分支机构经遴选上报材料,符合遴选条件的有关单位也可以自荐上报材料。市成协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上报的材料进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入选个人和项目在市成协网站上公示。
在遴选的基础上,向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推荐3-5名“百姓学习之星”和10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作为遴选全国宣传推广的100位“百姓学习之星”和100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并推荐1名“百姓学习之星”和1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参评在今年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上重点宣传推广的10名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10个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典范。
(二)上报名额。各区学习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推荐1-2名“百姓学习之星”和1-2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市成协各分支机构也可以推荐1名或1个。
(三)报送时间。遴选材料(包括盖章后的文字版和电子版)请于8月30日之前报送市成协秘书处。
(四)报送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表(含1000字事迹)》和《“百姓学习之星”遴选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1、附表2);
(2)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3、附表4);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600字)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2张(电子版)。
3.推荐参评在今年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上重点宣传推广的10名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10个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典范,除填报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所要求的各项材料外,还必须报送音像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和介绍开展成人继续教育活动情况。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视频光盘请于9月7日前送达市成协秘书处。
(五)确认和发布。经遴选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在上海市第十三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上授予“上海市2017年百姓学习之星”或“上海市2017年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奖牌和荣誉证书。推荐全国评选入选的,由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颁给证书。
三、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依照遴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荐遴选、公示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联系人:雷丽丽    手机13795357699
邮  箱:shcjxh@163.com
通信地址:长宁区杨宅路199号东华创意园三楼
邮政编码:200051
 
 
(本文件电子稿请在协会网站“文件通知—活动”栏下载,地址:http://www.shaea.org)
 
 
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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