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会员之窗

(944 次阅读)
2017年度浦东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申请启动
(发表日期:2017-04-27)

 

(本站发表日期:2017-04-27)    

 
浦东时报讯(记者黄静)记者从区总工会获悉,2017年度浦东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申请日前启动。据悉,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企业自行开展提高职工职业能力的培训,今年政府补贴的资金规模为10亿元左右。
据了解,从2011年1月1日起,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外,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率为2%。营改增后,计征税种调整,税额不变。
2014年起,市财政将地方教育附加通过转移支付下达到各区县,主要用于本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在确保补贴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最高不超过当年下达资金的10%比例统筹一部分资金用于职工职业培训相关支出(统筹资金)。近3年,浦东的专项资金每年为10亿元左右。
该专项资金的补贴对象主要为本区注册的各类内外资企业在职从业人员(含企业实际用工的劳务派遣人员等)。统筹部分适用对象可以为其他单位和组织的在职从业人员(不含政府机关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此前,区总工会联合区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制定了《浦东新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具备培训能力、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可自行组织或委托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有职工职业培训需求但缺乏培训能力的企业,本区依托社会培训机构集中提供职业培训服务。
对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后考核或评价合格的,使用专项资金给予企业补贴。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方式,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享受上述两种培训补贴。对申请企业的补贴金额按照其实际培训费用的60-80%核定,但企业申请的培训项目纳入本市公布的补贴培训目录的,该培训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公布的补贴培训项目补贴标准。
目前,浦东有24个镇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6个开发区管委会、8个招商主体服务平台共计39个窗口负责受理企业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按税收征管关系向受理窗口或登录“企业职工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zzjb.12333sh.gov.cn/zzjbdl/)提出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申请。
此外,区总工会还设置了专门受理岗位能力类培训的受理点(地址:樱花路429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30,电话:38475088-801)。区总工会已通过公开招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最终选定18家机构成为首批入网单位,承接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岗位能力类的培训服务。
 
 
(来源:浦东时报      选编:子桓)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