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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用户 2015-06-11 (911 次阅读)

浙江嘉兴: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

 

(本站转发日期:2015-6-11

 

近期,嘉兴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525号),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主要政策有:

一是实施差别化收益管理。对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进行分类登记管理。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允许从办学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奖励出资人,终止办学后出资人可获得不高于其实际出资额和合理奖励的部分。对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市场机制办学,依法取得办学收益。

二是加大基建投资补助。对新建、扩建校舍项目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待项目竣工后,连续五年,每年按新建、扩建项目社会力量一次性基本建设投入资金的5%给予补助,专项用于改善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

三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对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同类公办学校生均教育事业费的标准予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同类公办学校生均教育事业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五年内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段补助比例分别达到20%15%

四是建立发展专项资金。从2015年起,在民办学校生均财政补助基础上,市财政每年另行安排50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市本级民办教育表彰奖励,以及民办学校创优、特色项目建设的奖励补助等。

   

 

                                        (来源:财政部    斯原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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