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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jxhli 2010-09-08 (1272 次阅读)

上海市浦东新区成人教育协会


浦成协[2010]3号


关于评选“上海市2006—2010年成人教育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工作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06—2010年成人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成协[2010]第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各区县将组织开展成人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为切实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在2006—2010年期间从事成人教育满三年以上,在本市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构建中成绩显著、做出贡献的本市从事成人教育的单位,及其中从事成人教育工作的专职教师、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

申报参评单位应为经本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建立的成人教育单位(终身教育的学院、学校、科研机构或培训机构)和企事业独立设置的成人教育单位。

    (二)名额:先进集体8个、先进工作者8名。

    经协商研究,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数如下:

    郊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各4个;城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各3个;民非教育工作委员会各1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积极参与本系统的学习型组织建设和地区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卓有成效;

    4、积极开展成人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二)先进工作者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努力研究和探索成人教育规律,勇于创新,在成人教育研究或实践中,善于总结经验,成绩突出;

    3、积极投身地区或本单位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做出贡献;

    4、勤奋好学,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三、评选办法

    (一)企业成人教育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工作根据市成协《通知》要求由市成协“企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其他成人教育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工作由区成协各相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

    (二)区成协秘书处负责接受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材料申报。

    (三)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要提交书面材料,并填写评选登记表。

    书面材料:先进集体不少于3000字,先进工作者不少于1500字。内容反映2006年以来的工作和成绩。

    书面材料和评选登记表均一式3份(A4纸)。文字统一采用宋体,标题为二号(粗体),正文为四号字。

    (四)区成协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五)所有推荐申报参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履行申报规定程序,正确完整填报申报表,接受公示、审核、评审。

    四、评选日程安排

    1、8月下旬下达评选工作通知。

    2、9月上旬各工作委员会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3、9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上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书面材料和评选登记表。

    4、9月20日前区成协初审,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市成协。

    五、表彰奖励

    1、荣获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成教协会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发给奖牌或荣誉证书。

    2、协会将通过会议、会讯和有关载体宣传发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成果、事迹和经验。

    附表一:上海市2006—2010年成人教育先进集体登记表

    附表二:上海市2006—2010年成人教育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成人教育协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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