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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jxhli 2012-11-23 (1347 次阅读)

 

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12年度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

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浦成协[2012]3号


浦东新区各民非教育机构:

    今年以来,由浦东新区成教协会民非教育工作委员会发起的“树诚信、讲责任、守规范、求质量、创品牌”倡议活动,得到全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广泛响应,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民非教育机构社会责任建设和规范化建设,鼓励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促进民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决定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12年度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参加“树诚信、讲责任、守规范、求质量、创品牌”倡议活动的浦东新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二、评选条件

    凡在以下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均可以自行申报和推荐申报。

    1、树立诚信观念。能坚持道德自律,认真履行对社会的承诺,以公平、合法的办学行为取信社会;在2012年度中未发生经查实处理的社会投诉事件。

    2、增强社会责任。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努力为社会不同人群提供优质教育培训服务,为构建社会终身教育体系和社会公益事业多作贡献。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在2012年“公益月”活动、“学习周”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3、坚持依法办学。自觉遵守民非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和包括招生收费、广告发布、教学点设置等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的办学行为,按时完成民非年检等工作。

    4、提高质量意识。坚持为教育、为学员服务,开拓教学项目,主动转变重招生手段、轻质量管理的观念,以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最大程度的满足社会大众需求,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

    5、加强品牌建设。打造具有自己特色的办学品牌,形成1-2个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色项目,努力打造课程有特色、社会口碑好的教育品牌,推进浦东民非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

    三、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成员由新区成教协会民非教育管理办公室和民非教育工作委员会有关人员组成。

    2、评选程序。学校自行申报或由学科小组推荐申报;民非教育工作委员会初评;评审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浦东成人教育”网进行公示;评审工作小组确定表彰名单。

    3、表彰奖励。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交流先进单位经验,并对2012年度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四、日程安排

    11月下旬 确定评选方案,下发评选活动通知

    12月10日前 学校自行申报或由学科小组推荐申报

    12月15日前 民非教育工作委员会初审

    12月20日前 评审小组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12月底前 评审小组审定表彰名单

    2013年1月 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成人教育协会

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浦东新区2012年度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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