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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07月29日
市农委实施上海郊区创业农民千人培训计划

市农委实施上海郊区创业农民千人培训计划
沪农委[2008219

 

(本站转发日期:2008-07-29

 各区县农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及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领导关于高水平培训工作要求,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采取行政推动、部门监管、学校培训、地方扶持、农民创业的思路开展千人创业培训。通过培训并实行跟踪服务,培养和造就一批新型农民带头人。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考察,使学员树立创业理念、增强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巧、提高创业能力。通过跟踪扶植,激发农民领办经济合作组织、创办农业企业,使之成为带领农民走市场的人、引导农民致富的人、组织农民建设现代农业的人。

二、培训对象

创业农民培训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家庭农场经营者、种养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骨干为主要对象,包括原村级组织基层干部以及有志务农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采取自愿报名、行业推荐、区县农委认定的形式遴选培训对象。基本条件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50周岁;创业意愿强,具有与创业相适应的产业技术、营销基础,并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培训方式

委托海洋大学、交大农生院、农林学院、市农委行业培训中心分别承担,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办法进行。主要分为集中培训、创业设计、实地考察、创业扶植和跟踪服务五个环节。前三个环节一般在3个月内完成,后两个环节延续至2-3年。

(一)集中培训。主要安排在农闲季节,根据生产周期分阶段进行,集中学习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安排培训课程:

1、围绕激发学员创业意愿安排课程。主要讲授萌发创业理念、如何创办你的企业等内容,并聘请有创业经验的农业企业家现身说法。

2、围绕提高创业能力安排课程。主要讲授创业技巧、营销、管理等相关技术。

3、围绕创业项目安排课程。重点对学员进行分类指导和咨询,帮助学员选择有发展前景、切合实际的创业项目。

4、围绕扶植创业政策安排课程。讲解创业扶持政策,以及如何享受这些政策,组织有关部门与学员就创业中有关政策问题进行对接。

(二)创业设计。学员在创业指导老师指导下,制定本人的创业计划,包括已有和发展项目。有关专家和全体学员对每位学员的创业项目进行论证。

(三)实地考察。安排学员进行23次考察,主要了解成功企业发展历程、成功关节点,以及管理和运作状况,并安排指导老师进行现场点评。

(四)创业扶植。学员接受创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后,区县和行业办及创业辅导专家做好政策扶持和技术服务,为农民创业提供良好环境,引导和支持农民创业。

(五)跟踪服务。市、区组成创业农民培训工作指导小组,对学员进行为期2-3年的创业跟踪服务。定期或不定期聘请辅导专家对学员创办的企业或生产经营实体进行诊断,建立学员与创业辅导专家长期互动关系,指导其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创业农民培训,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本市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创业农民培训,增强农民的创业意识,提高农民的创业能力、以创业兴产业,带动广大农民走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道路,既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有利于培育新型农民,更有利于农村的长远发展。各区县农委要充分认识创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创业农民培训工作作为区县农业部门的一项战略性工作来抓。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创业农民这一培训方式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市、区各级要切实加强领导。市农委组成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社会发展处、综合发展处、科技处、经贸处、种植业办、蔬菜办、畜牧办、水产办、农机办、产业化办等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创业农民培训工作。各区县农委要落实一名分管领导组建相应工作小组,健全工作网络,明确各自责任。并按要求认真做好培训学员的遴选工作,把真正有创业愿望、创业潜力的农民选送进培训班,同时切实加强全过程服务,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加强扶持培植。各区县农委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种植(蔬菜)、畜牧、水产、农机以及产业化办等职能部门在农业补贴、土地流转、资金贷款、项目安排等方面的政策资源,为培训学员提供优先政策支持,并提供不少于3年的技术、信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创业跟踪服务。对创业成效突出的学员,应予以重点扶植和培养,切实帮助农民实现创业发展目标。

(四)要实施动态管理。市农委锁定创业农民培训学员实施2-3年动态信息管理,建立以创业过程、创业业绩、创业效果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员动态信息库。各区县农委要落实人员按要求做好培训学员的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按时上报并实施定期分析,作出阶段性农民创业绩效评估,提出不断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市、区互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要做好舆论宣传。各区县农委要从舆论上营造一个倡导、支持农民自主创业的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创业农民刻苦学习、勇于创业的先进事迹,鼓励他们做大做强。要努力挖掘创业农民的典型事例,把初创成功的农民(包括企业和产品)推向社会、推进市场,为他们铺设走向成功的通道。要推广宣传创业农民培训工作特别是跟踪服务中的好经验、好政策,努力使创业农民培训工作在推进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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