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沪体规文〔2025〕1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 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体育、文化旅游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和经 营者合法权益,促进体育健身行业健康发展,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 商务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制定了 《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2025年1月13日
来源:上海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