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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7-15
关于举办上海市第十一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沪学习促进办[20157


 


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上海市第十一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各区县学习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精神,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本市学习型社会建设。经研究,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学习促进办”)决定举办上海市第十一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学习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上海市第十一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见附件),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通过组织终身教育成果展示和赛事活动,充分展示本市市民和社会组织开展终身教育的成果;通过组织论坛、研讨和讲座活动,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促进终身教育事业发展;通过组织面向各类人群、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吸引更多市民参与;通过组织首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活动,弘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深化市民终身学习内涵。

二、宣传主题,营造氛围。各区县学习办、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本届学习活动周的主题“终身学习 创新发展”,充分依托各类媒体、网络等宣传平台加强终身学习理念的宣传,使终身学习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进一步宣传贯彻实施《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营造“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及时总结,形成经验。请各区县根据《上海市第十一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的要求,按时报送有关筹备情况、项目内容和活动总结,以及活动开展情况(附表13)。在活动中要注意搜集市民踊跃参与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精彩亮点,总结经验、提炼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具体事宜请联系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桂林;联系方式:13818662789)。

 

附件:上海市第十一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

附表1:上海市第十一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筹备情况表

附表2:上海市第十一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项目表(项目摘编)

附表3:上海市第十一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总结表

 

                          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