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浦东新区社会组织评估程序和申报要求
一、自查自评
评估的过程就是规范化建设创建的过程。各单位对照1000分的标准体系开展自评,条条对照落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依据。没有依据的,不能得分。自评打分应真实、客观、准确。
二、申报要求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汇报和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自评表各一份报区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成山路990号411室 浦东新区民政局社团管理处收。
区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申报评估社会组织的资格和条件予以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现场评估。
三、评估材料
(一)书面材料
1、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书;
2、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汇报;
3、上海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自评表(各单位完成自评打分)。
(二)评估工作汇报撰写要求
1、主要内容(分4部分)
(1)单位基本情况简述(包括单位成立日期、地址、业务范围、业务主管(行业指导)单位、法定代表人等、单位特色以及主要成就);
(2)开展评估自查创建工作情况简述;
(3)对照评估标准四个部分的要求,按照1000分四级指标逐一汇报;
(4)存在的不足之处。
2、格式要求(便于统一编辑)
纸张用A4纸,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内容字体为小四号宋体,页边距上下为2厘米,左右为2.5厘米,行距为1.5倍。
(三)评估资料准备
1、按一级指标分四大块归类;
2、按二级指标装档案盒;
3、按三级指标装订;
4、按四级指标准备资料。
评估指标都需有相应的材料、档案予以佐证,方能得分。
四、现场评估
(一)时间安排
申报4A家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现场评估拟安排在7月份,3A及以下等级的社会组织现场评估拟安排在8、9月份。每家社会组织的现场评估一般需半天时间,具体时间将提前1周告知社会组织。
(二)材料要求
社会组织要准备文字材料(即: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汇报和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自评表)各6份,每份材料都须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并准备好评估资料供评估组专家查阅。
(三)评估程序
1、由被评单位作评估自评工作汇报;(半小时内)
2、评估专家对被评单位进行评估;
3、评估情况汇总;(被评估单位回避)
4、向被评估单位进行评估情况反馈。
五、评估审定
现场评估后,由评估组形成评估报告,报区评估委员会审定评估等级,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评估等级证书。申报4A、5A等级的社会组织由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定。
浦东新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