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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年02月03日
学校不得出租场地办“小四、五班”

学校不得出租场地办“小四、五班”

(本站转发日期:2012-1-14

根据上海市教委日前印发的《上海市中小学2011学年度校历》,本市中小学本学年寒假从2012114日开始,26日结束,共计三周。新学期将于201227日开学,629日结束,全学期共21周。暑假从630日开始,831日结束。

杨浦区等区县教育局陆续发布2012年寒假工作通知。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严禁采用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大面积补课和授新课,严禁各中小学校将教室、场地等教育资源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特别是“小四班”、“小五班”。

寒假期间,各中小学生可以布置适量、合理的寒假作业,但不得推荐未经教育部门审定的教辅材料,确保学生有充裕的时间参与社会实践、社区劳动、体育锻炼以及区少年宫、区少科站组织的各项寒假活动。中小学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家访工作,班主任家访本班级四分之一以上学生,任课教师家访3名以上学生。

                   

                                      (来源:中国上海网   选编: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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