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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07月30日
市农委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

市农委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10204

 

各区县农委:

为贯彻落实沪委发[20102号文件提出的“加快培养好合作社带头人,培养好青年农民”和“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职业培训的能级和针对性,增强非农就业本领”的工作要求,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现就做好2010年本市农民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突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紧贴农民需求搞培训,紧贴农业发展搞培训。以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特色农产品基地、粮食丰产示范基地、世博特供蔬菜基地为重点,把创业农民、合作社高级管理人员、青年农民、“三支一扶”大学生等的培训作为农民培训工作的重要任务,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为推进本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更紧密的服务。

二、主要任务

1、精心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干部培训。以各区县骨干合作社理事长、经理(包括财务、销售)、生产主管为重点,分行业、分区域,实现市、区联动。依托市级涉农院校和科研推广部门等开发适合专业合作社干部培训的课件,实施一周轮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合作社干部生产和管理能力,规范和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2、继续培育一批创业型农民。跟踪2008年参加本市创业农民培训的学员,在2009年创业扶植和跟踪服务的基础上,由市、区县农业部门共同组织,通过专题讲座、现场咨询、专家志愿团跟踪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扶持等形式,帮助农民实现创业发展目标。

3、扎实推进专业农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稳定从事粮食、蔬菜、水产、畜禽、农机等生产经营规模较大、有一定文化程度、年龄在60周岁以下农民为重点,特别关注低收入农户家庭有就业能力的人员的培训。由区县按产业(产品)特点和当年实际需求(如扩大面积、推广新品种、普及新技术等),形成针对性课件和教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学员对农业生产关键技术、关键环节和新品种、新技术的运用能力。

4、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引导性培训。围绕农业生产,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防病抗灾能力为重点,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疫病防治开展农业生产单项知识和技能等培训。培训方式以知识普及、辅导讲座、远程教育、现场技术指导等为主,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单项实用知识和技能水平。

5、探索新生代青年农民的培训。以近年来新进农业领域的青年创业农民、进合作社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投身新农村建设的有志青年等为重点,开展“三农”基础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通过培训,让新生代青年农民全面了解“三农”,熟悉新农村建设政策法规,掌握农业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

6、继续组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目前已开发的农业职业技能工种范围内,由市、区县组织开展初、中、高等级农业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和鉴定,年培训合格率达到市平均线以上。通过培训,加快受训学员知识和技能的有机结合,努力发挥学员在本市农业生产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县农委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农民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和配套措施。要建立健全农民培训责任制,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农民培训的过程管理,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并得到很好的落实。

2、切实加强管理,规范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农民培训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监管、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培训补贴经费的拨付、使用等环节,保证培训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好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要积极探索和研究制定有利于农民培训工作的政策措施,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学技术、用技术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农民培训工作的良好环境。

3、切实转变作风,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农民培训部门干部要心系农民,强化服务意识,带头深入农村,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切实解决农民培训中的实际问题。要准确把握需求,提高农民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农民培训的质量和实效。努力做到真正让农民满意。

农民培训是“三农”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重大任务,各区县农委要继续按照市农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海郊区新型农民培训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指导,扎实工作,巩固成果,提升质量,努力开创本市农民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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